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项督导节日期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重点涵盖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传染病防控

元旦春节临近,针对社会关心的节日期间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日前召开了各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委负责同志和公立医院院长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做好当前医疗服务有关工作。近期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切实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服务组织工作,确保医疗服务活动有序开展。要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重点提高门诊服务能力,强化急诊管理,及时收治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保证临床必需药品、耗材和医疗护理相关物品的配备使用,满足群众医疗需要。切实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儿童、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儿童冬季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 

《通知》要求,要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对不合理用药进行重点干预和跟踪管理。持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减轻群众负担,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切忌“一刀切”。 

《通知》强调,要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急性传染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确保不发生因费用问题影响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的情况。节日期间,天气寒冷,人口流动性大,聚集性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要提高医疗机构门急诊医务人员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好首诊转诊和治疗。要做好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工作。 

12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11个督导组,分赴北京、天津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政策安排、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切实落实《通知》要求,满足患者看病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